走近肇源,探秘“松嫩护江蓝”……
时间:2024-11-19  来源:“走百家院讲百家故事”第四采风组   审核:何其伟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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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以来,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三省八地检察机关聚焦两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联合创建“松嫩护江蓝”跨区域协作文化品牌。

 

  主持人:姜主任您好,大家可能对“松嫩护江蓝”的含义不是很了解,您能介绍一下“松嫩护江蓝”的内涵吗?

  姜辰霖:“松嫩护江蓝”的含义,是指相关的沿岸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蓝”护佑松花江和嫩江流域“水清江蓝”!进一步说,从地图上看,松花江和嫩江各有很长一段是作为黑、吉两省以及黑、蒙两省的界河,两江在肇源汇合,地理位置尤为突出。汇合处左岸为肇源,右岸是吉林省下辖的四地,多地共管一江容易导致九龙治水的局面产生。松嫩护江蓝就是要为两江治理破题。

  主持人:如何进行破题呢?

  姜辰霖:我们认为破题的关键在于”松嫩护江蓝“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打破了地域限制,形成了检察监督合力,共同保护两江生态环境。

  主持人: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是如何搭建的?

  从2021年起,经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发起倡议,我院联合吉林省松原市宁江、扶余以及白城市大安、镇赉四地检察院初步建立了“松嫩护江蓝”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经过几年实践完善,我们在两省三地五个基层检察院协作基础上,又相继吸纳嫩江沿岸的黑龙江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扎赉特旗检察院加入共同保护计划,形成了如今三省(区)四地八家基层检察院协作保护松嫩两江生态环境的新格局。

  主持人:我了解到咱们院相关经验做法被媒体报刊多次报道?

  杨光:是的,《人民日报》评论版、生态版相继报道了我们的工作做法,同时也得到了相关领导的肯定和认可。

  我们定期召开会商研讨会议,联合开展‘护江行动’,不仅通过联合巡查发现线索,还在刑事、公益诉讼、数字检察等领域开展一体化办案。聚焦林草、河湖、黑土地生态资源破坏等问题,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配合,与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6个,形成府检联动、一体办案、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特色模式。

  主持人:咱们有好的机制,务实的举措,那现在效果怎么样?

  杨光:这几年,我们开展了“江净、地沃、草绿、鸟鸣”专项行动。应用大数据监督平台,联合督办生物保护、水污染防治案件2件;办理打击非法捕捞、固体废物污染监督案件20余件;督促清理非法采沙场9家;办理“黑土地保护”案件10余件,促成近万立方米黑土回填;加强沿江湿地和草原保护,推动修复湿地、草原2万余亩。

  主持人:听了相关介绍,我感受到在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中,咱们肇源县院从谋划设计到机制建设、机制完善、机制落实,真是出实招、谋实功、见实效,我坚信肇源县检察院在与兄弟院共同协作努力下,能够绘就好松嫩两江流域生态保护的美好画卷,造福沿岸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