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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弘扬司法公正 争议化解彰显检察温情

时间:2021-08-30

来源:萨尔图区检察院

编辑:张莹慧

录入:刘丹丹

审核:孙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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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主任,您作为办案检察官,公正执法,为民解忧,为我的案子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和辛苦,最终促成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让普通老百姓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力度和温暖,太感谢了”!


 

【案情回放】

      2020年4月25日,尚某某在未取得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在路检路查时将其查获。因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2020年5月11日,大庆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尚某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交通运输局对其催告后,尚某某也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鉴于上述情况,大庆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对尚某某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加处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予以强制执行。2021年8月16日,尚某某向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行政检察监督申请书,申请检察机关对该案的执行工作予以监督。

【全面审查】

      第四检察部受理立案后,部门负责人关堃认真审查了尚某某的监督申请材料,并前往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尚某某一案的全部卷宗。
作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关堃审查了卷宗材料后,认为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争取,该案的争议纠纷完全有可能得到最终化解。为此,他将尚某某约到检察机关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得知,尚某某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他因为忙于生计,没有时间悉心照料,只能将老妈妈送到养老院生活;尚某某离婚后,要独自照顾今年刚上高中的女儿,整个家庭的经济压力都要由他一力承担。尚某某跑“黑车”也是想多挣点钱,缓解家庭的经济危机,没想到钱没挣到,自己还因为违法被罚了2万块钱。在这之后,因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缴纳罚款,又被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加处了2万元罚款。在案件进入到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后,尚某某也咨询了法官,因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环节,法院对他的困境也无能为力。走投无路之下,尚某某到检察机关寻求解决纠纷的办法。
      将当事人涉案的前因后果摸清后,关堃在第一时间与大庆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对接,把尚某某的家庭情况反馈给交通运输局,并全面了解了该起行政违法案件的详尽处理情况,务求在综合考虑具体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态势前提下,找准解决纠纷的切入点,确定达成和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创造化解案件深层次矛盾的条件和机会,从而实现精准和解。

【公开听证】

      考虑到尚某某的监督诉求,而且他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承诺履行2万元罚款的缴纳义务,但是对于加处的罚款,因家庭经济困难,他确实无力承受。本着积极解决群众难题、实质性化解争议纠纷的初衷,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曹学东与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关堃综合评估该案采用听证程序化解纠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综合上述情况,检察机关完全可以采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处理该起争议纠纷,经分析论证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以该案为契机,助推萨尔图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业务向更加透明亲民、更具公信力的方向发展。

      2021年8月18日下午,第四检察部就尚某某与大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副检察长曹学东主持,部门负责人关堃共同参与听证,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会。在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意见,并结合案情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听证员在发表听证意见的同时,配合检察机关一同进行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尚某某由此深刻认识到违法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危害性,其在听证会上由衷表达了认错悔过的诚意。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代理人对检察机关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过程中的做法完全支持认可,并表示可以在《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对加处罚款予以减免。
最终,大庆市交通运输局与尚某某在听证现场达成和解:尚某某补交2万元罚款,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对加处的2万元罚款予以免除。

曹学东副检察长表示:

      “通过倾听群众诉求、适时公开听证,一方面让当事人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促成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得到实际落实;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从人民群众实质诉求出发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在监督办案中充分展现出为民办实事的检察情怀,不仅收获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同时积极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减轻当事人讼累,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监督的认可度。”

联系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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