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区检察院出台反校园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这些情况学校24小时内须报检察机关备案
时间:2022-07-25
来源:检察院
作者:王维佳
编辑:姜朕宇
录入:检察院
审核:孙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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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学生报告的校园性骚扰情况后,6小时内要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须24小时内报案,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私下调解……
7月20日,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大庆市思凯乐高级中学联合会签《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害、性骚扰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主要从教师职责、发现机制、强制报告、先行调查、处置方式、受害者救济、政策宣讲、定期交流等8个方面规定了反校园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制度》规定,班主任收到学生报告的校园性骚扰情况后,6小时内要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等教育部门发现校园性骚扰问题后要向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强制报告,要在24小时内先行开展调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私下调解了事。涉事人员系教育部门负责人的,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前介入侦查。
同时还对教育部门先行调查校园内性骚扰事件的流程手段做出相关规定。教育部门进行先行调查时,要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做好询问记录,以供司法机关查询。若发现举报属实,应当对性骚扰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道歉、检查、降薪、停职、降级、解聘、开除等惩戒,已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月20日,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大庆市思凯乐高级中学联合会签《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害、性骚扰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主要从教师职责、发现机制、强制报告、先行调查、处置方式、受害者救济、政策宣讲、定期交流等8个方面规定了反校园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同时还对教育部门先行调查校园内性骚扰事件的流程手段做出相关规定。教育部门进行先行调查时,要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做好询问记录,以供司法机关查询。若发现举报属实,应当对性骚扰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道歉、检查、降薪、停职、降级、解聘、开除等惩戒,已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