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未检“童心圆”—萨检“小橘灯”团队:“掐灭”未成年人手中的电子烟
时间:2022-03-28
来源:检察院
作者:王维佳
编辑:姜朕宇
录入:检察院
审核:孙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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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烟以年轻人作为重点销售对象,标榜着“帮助戒烟”“健康安全”等卖点,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过现在,各式口味的“电子烟”真的要和大家说再见了。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购买并吸食电子烟,大庆未检“童心圆”-萨检“小橘灯”团队迅速行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网格化“法治副校长”平台,就电子烟销售情况开展专项走访调查,现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此次电子烟销售市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万达广场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的9家电子烟实体店铺、柜面进行专项检查、监督。

通过查看销售记录、监控录像等方式检查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检查中发现部分电子烟销售网点在判断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核实购买者身份证件等方面存在疏漏。萨检“小橘灯”未检团队现场对商家发放《电子烟销售行为规范承诺书》50份,要求所有销售电子烟商户在店内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标识,并建议商家把核实购买者身份信息成为销售电子烟必经程序。督促商家撤回在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售烟广告行为,切断电子烟网络售卖途径,杜绝对未成年人造成危害。
现场检查后,萨检“小橘灯”未检团队提出了三项保护未成年人防控电子烟销售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
1、多方联动、督促执法,建立打击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电子烟工作机制,对辖区内销售电子烟的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将予以惩处。
2、全面落实普法宣传,5月1日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颁布的《办法》,向社会和经营者详细解读涉烟条款,让其明晰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3、联合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子烟销售网点进行严格管控,依据《办法》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予审批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同时加强电子烟网上店铺、广告的网络巡查力度,切实有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萨检“小橘灯”未检团队将充分发挥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中的作用,对是否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问题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携手相关部门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屏障,维护好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
《电子烟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1、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2、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3、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4、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5、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