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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1-07-01

来源: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莹慧

编辑:张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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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孙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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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中办、国办、中政委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按规定》(简称“三个规定”)。2019年8月最高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对维护司法公正的极端重要性,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关心和爱护检察干警提出了更严、更新的要求。现将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填报情况
 
       第一季度共填报10件,其中2021年1月份,检察长填报1件、其他党组成员填报1件;2021年2月份,检察长填报1件、其他党组成员填报1件、综合业务部填报1件;2021年3月份,检察长填报2件、其他党组成员填报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1件、第五检察部填报1件。在记录填报的10件中,涉及领导干部过问司法活动或案件的2件、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的4件、其他情形的4件。
 
        二、具体做法
 
     (1)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集中学习,重温“三个规定”。深入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确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了解干警对“三个规定”填报上存在的问题、疑惑和顾虑。引导干警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及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2)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
      健全完善“三个规定”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助配合机制。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要求各业务科室对执法办案活动中领导干部和全院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强化宣传,确保“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充分利用检察系统“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检察内网开辟“纪检监察”、“检察纪律”、“廉政警句”等专栏及时上传“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设立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下步打算
 
        填报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是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院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督促引导干警如实记录报告相关事项,真正把从严管理干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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